截至2022年10月28日18时,滕州市红十字会接收疫情防控捐款捐物公示如下。
滕州市红十字会接收疫情防控捐款捐物方式一、接收捐赠款项方式
1、捐款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滕州市红十字会, 账号:2150013984205000011165 开户银行: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辛支行 2、如不指定向某一区域捐款,请在转账时备注“定向用于滕州疫情防控”及姓名即可。 3、如指定向某一区域(镇街或社区)捐款,请填写《定向捐赠意向书》,并在转账时备注“定向用于##疫情防控”及姓名 捐赠意向书(函) 滕州市红十字会: 自愿通过你会,为 定向捐赠 ,用于疫情防控 工作。 承诺与接受单位无任何直接利益关系。
二、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
对于主动捐赠定向用于某单位的疫情防控物资,需要捐赠单位(人)提供: 1、《定向捐赠意向书》、 2、物资清单 3、该批物资检验合格证明 4、厂家资质证书复印件; 市红十字会接到完整手续的物资后出具《物资分配通知》和物资一起交付定向接受单位(物资可由捐赠方直接交给接受单位,当面点清); 接受单位给红会出具《物资接收回执》并做好物资使用登记备查。 请注意捐赠方和接受方必须为“无直接利害关系”。 联系人:孙文超联系电话:13581121720为捐赠物资清单
捐赠单位(章)/捐赠人签字: 年月日
三、捐赠款物的使用市红十字会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依法依规在媒体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