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鉴于我市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 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畅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我们特此倡 议疫情防控期间,请对以下人员的生活状况予以关注: ——低保对象 ——特困人员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重病重残人员 ——困境儿童和独居老人 ——“三留守”人员 ——兜底保障对象 ——城中村滞留的外地务工人员 ——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处于疫情防控隔离期人员的老年亲属 ——流浪乞讨人员 ——其他基本生活遭遇困难的群众 如果您身边有以上人员受疫情影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请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并请联系政府和民政部门采取 救助措施。 ——请社区工作者、民政干部、共产党员、疫情防控志愿者们积极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巡查和入户走访,通 过电话、微信、上门以及与卫生、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等多种 方式,精准摸排辖区内,特别是封控区、管控区内低保对象、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 浪乞讨人员和独居、留守、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的健康状况和基本生活情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请通过 电话或微信公众号及时报民政部门通过临时救助措施及时给 予帮助。 ——请社区工作者、民政干部、共产党员、疫情防控志愿者、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们健全困境儿童和特困人员“关爱服务机制”。督导监护 人履行监护义务,保证疫情期间救助对象的核酸检测、生活照 顾、心灵慰藉和生活环境整治等事项的落实。对留守、独居、 空巢老人、困境儿童要采取“一日一电话,两日一上门”探访 措施,推广“敲敲门、看看窗”的方法,落实“人头对人头” 包保责任,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城乡居民朋友们,疫情防控期间如遭遇突发生活困难,可通过救助热线联系辖区救助工作人员,疫情特殊期间可先行救 助后补齐手续。 扶弱济困,人间大爱。疫情防控期间请积极用您的朋友圈 转发我们的《倡议书》,让我们一起为困难群众营造出爱心保护屏障!
滕州市民政局 2022 年 10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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