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枣庄市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工作专班)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不动产“登记难”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全市城镇国有土地上已建成并出售、产权清晰无争议、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因历史原因长期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的住宅。属于以下情况的房屋,不列入本次征集范围: 1.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 2.存在房屋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的; 3.政府公告列入征收或拆迁冻结范围的; 4.已列入国家、省相关专项行动清理范围明确予以拆除或收回等情形。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结束。
三、注意事项 (一)提交线索需实名制,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线索应向房产所在区(市)专项整治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工作专班)提交; (二)问题描述应真实、具体,尽量附相关佐证材料(购房合同、身份证件、收款凭据等),如提供电子板材料,请务必保证电子版清晰; (三)对征集到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推动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事宜。其他问题可通过12345反映; (四)仅收取复印件或扫描件(照片)。
四、反映渠道
(一)填写“附件”通过邮寄、邮箱或电话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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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站反映登录“山东省政府”网站,进入“政务服务”中“特色创新”板块,在轮播中找到“山东省土地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受理监管系统”,点击进入实名认证后可反馈问题。枣庄市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工作小组 2025年5月7日 附件:枣庄市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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