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Deutsch 한국 사람 بالعربية TÜRKÇE português คนไทย Françai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930|回复: 1

[事件曝料] 受高薪报酬诱惑,滕州张某偷渡去缅甸

[复制链接]

468

主题

79

回帖

1273

积分

指导员

UID
1
精华
0
经验
999 点
T豆
239 TB
在线时间
136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6-30
最后登录
2026-8-7
发表于 2023-8-8 13: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9日,滕州警方在“平安夏日”打击整治行动中核查相关信息线索时发现,我市居民张某非法出入我国和缅甸边境。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入境管理科、鲍沟派出所经联合侦查掌握了张某的违法犯罪事实后,当天将张某在其家中抓获。

aeb9c47d13c713daa5eeb6405ab32b0d.jpeg

张某到案后,对其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没有固定工作的张某受高薪报酬诱惑,在没有办理任何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铤而走险,从云南昆明绕过边境小路,偷渡前往缅甸务工。近几年采用此方法多次非法出入我国和缅甸边境。

目前,滕州市公安局对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张某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偷越国(边)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

回帖

82

积分

上等兵LV2

UID
19447
精华
0
经验
27 点
T豆
18 TB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23-8-2
最后登录
2023-10-17
发表于 2023-9-9 16: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滕州信息网 ( 鲁ICP备14016835号-1 )

Powered by QT论坛

© 2012-2023 QTpojie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