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郭先生 发表于 2023-8-20 13:06:59

关于香舍水郡二期业主维权的官方回复

滕州网友P***留言(2023-07-04 08:08)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山东高速开发的滕州香舍水郡二期的业主。
2023年5月21至2023年5月25开发商组织了预验房,验房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瓷砖掉瓷,空鼓,卫生间高低不平,预验房后开发商不与业主商议野蛮施工造成地暖,防水破坏,后期无法保证质量。
我们是每平方600(建筑面积的装修费)明显与市场价格不符,楼梯道等公摊面积没装修。
我们是农民,我们花费百万,背负百万贷款,二代人的心血,买到这样质量的房子,对我们的心理有巨大的伤害,我们与开发商沟通多次要求还原毛坯房,退还我们的装修款,开发商具不同意。现开发商又无期限延期上房。我们没有办法了,现请有关部门领导解决,望领导秉着合法,合理,合情,为我们主持公道。




官方回复(2023-08-14 15:46)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经调查,责任单位对您提出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并按要求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单位验收完毕。责任单位对地暖管道多次进行试压均未发现渗漏现象,且交付上房时为带压交付,责任单位承诺地暖管道质保期限由国家规定的两年延长至五年;对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经闭水试验检验未发现渗漏点;窗户玻璃按设计图纸施工,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2.关于房屋装修费与市场价格不符及楼梯道等公摊面积没装修的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依据您所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第三章第六条第4项规定:收费面积含套内面积和分摊面积。如您认为600元/㎡装修费用与市场价格不符,可到开发企业查看装修明细。
3.关于延期交房及的问题,依据《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顺延交付期限的通知》(滕住建字〔2023〕1号)要求,滕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受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合同交付期限顺延两个月,顺延期间不计违约责任,当事各方对顺延期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司法诉讼解决。
4.关于您提出的退款要求,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或通过司法诉讼解决。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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